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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大峰禅师遗迹历史价值(含和平古桥、宋大峰墓、报德古堂)(4)

时间:2014-06-03 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Tag:点击:

报德古堂整座建筑基本保留明代建筑风格;堂内的潮汕嵌瓷、金漆木雕、石雕、彩绘极为精美精致,堪称集潮汕地区民居建筑装饰工艺之大成;堂内众多文物藏品颇具史料研究价值,整体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、建筑艺术、科学研究价值。

“四有”工作情况

一、保护管理机构
宋大峰禅师遗迹保护及使用管理机构是潮阳区和平宋大峰福利会,隶属潮阳区和平镇政府。该会会员1070人,理事64人,常务理事12人,系民间慈善群众团体,经费来源依靠海内外社会热心人士捐赠。该会专门成立保护管理小组,负责对遗迹进行保护管理工作,保护小组负责人由和平宋大峰福利会历届会长担任。组长:张成隆,成员:范松水、马永洲、李振和、马发展。
二、保护范围、建设控制地带及建设项目控制情况
和平古桥:
从文物单位本体外缘起向外延伸20米,划定为保护范围;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20米,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由区规划测绘部门划定,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筑层高、形制风格和环境风貌基本符合要求。
宋大峰墓:
从文物单位本体外缘起向外延伸20米,划定为保护范围;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,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由区规划测绘部门划定,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筑层高、形制风格和环境风貌基本符合要求。
报德古堂:
从文物单位本体外缘起向北延伸19米,向南延伸17.5米,向东延伸8米,向西延伸0.5米,划定为保护范围;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北延伸1.2米,向南延伸1.3米,向东延伸5米,向西延伸0.8米,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由区规划测绘部门划定,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。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筑层高、形制风格和环境风貌基本符合要求。
三、保护标志
和平古桥:
1985年11月22日,和平古桥被公布为第二批潮阳县文物保护单位后,竖立保护标志,没有设置界桩。
立标机关:潮阳县人民政府。标志牌、说明牌规格:高40×宽60cm。质地:白色大理石。保护标志文种:汉语。字体:阴刻楷体字。

标志牌式样:
潮 阳 县 文 物 保 护 单 位
和   平   古   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潮阳县人民政府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
宋大峰墓:
1997年4月,宋大峰墓被公布为第四批潮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后,在墓第一级步阶南侧竖立保护标志,没有设置界桩。
立标机关:潮阳市人民政府。标志牌、说明牌规格:高40×宽60cm。质地:白色大理石。保护标志文种:汉语。字体:阴刻楷体字。
标志牌式样:
潮 阳 市 文 物 保 护 单 位
宋   大   峰   墓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潮阳市人民政府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九九七年十月立
报德古堂:
1992年4月7日,报德古堂被公布为第三批潮阳县文物保护单位后,在古堂前厅南面墙上嵌立保护标志,没有设置界桩。
立标机关:潮阳县人民政府。标志牌、说明牌规格:高40×宽60cm。质地:白色大理石。保护标志文种:汉语。字体:阴刻楷体字。
标志牌式样:
潮 阳 县 文 物 保 护 单 位
报   德   古   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潮阳县人民政府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九九三年十月立
四、记录档案
严格按照2004年广东省文化厅《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(试行)〉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认真建立记录档案,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,存放地点在大峰风景区内。
安全保卫情况

宋大峰禅师遗迹保护管理机构是潮阳区和平宋大峰福利会,并专门成立保护管理小组,负责日常的保护、管理和安全防卫工作。现组长为张成隆。保护小组制定了详细、具体的安全保卫制度和保护措施,组建值班巡逻队伍,配置安全消防器材,设置夜间照明灯,安装报警器和监控摄像头,配备专人日常进行卫生清洁,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、美化工程,并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联防工作制度,保证沟通联系渠道畅通无阻,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万无一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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